EMF推廣基金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計劃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由2020年1月20日起,「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下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已由40萬元提高至80萬元,企業並可就其計劃開展的出口推廣活動申請首期撥款。 

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和機構(上市公司除外)均可提出申請: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在香港註冊;或
  • 各種規模的非上市企業;或
  • 在申請基金時,企 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資料來源: 工業貿易署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www.smefund.tid.gov.hk/tc_chi/emf

資助用途

基金提供的資助,可供中小企業參與下列出口推廣活動以推廣其產品及/或服務,:

  •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例如刊登廣告、關鍵字搜尋、上載產品資料、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等。
  •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 香港境外展銷/展覽會/商貿考察團。
  • 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本地展銷/展覽。
  • 在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上刊登廣告。

資助科技範疇

電子平台

電子平台/媒介包括商貿平台、搜尋引擎、社交網站及電子貿易刊物。在考慮有關電子平台/媒介是否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有關平台/媒介如何協助申請企業推廣出口業務、平台/媒介的網址域名、語言文字種類、內容、功能、目標訪客的類別,以及訪客量/下載量的地域分佈等。一般而言,平台/媒介的香港訪客量/下載量不應超過其總訪客量/下載量的30%。有關平台/媒介的營辦商須提供其訪客量/下載量的地域分析數據,以證明該平台/媒介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

 

企業網站/流動應用程式

在考慮屬申請企業的網站/流動應用程式是否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時,工貿署會參考多項因素,包括申請企業如何利用該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網站的語言文字種類、內容、功能,以及企業的出口業務證明等。

申請貼士

就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而言,域名須由申請企業註冊或持有,可獲資助開支包括上載產品資料作銷售、開設/優化網上商店,及推廣網上商店的非經常費用。 

就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流動應用程式而言,該流動應用程式必須由申請企業於流動應用程式發佈平台(app store(s))發佈及能於海外市場下載,可獲資助開支包括建立或優化的非經常費用。 

有關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須附有申請企業的資料、其產品或服務的資訊、公司全名及在香港的聯絡資料。

建立或優化該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服務供應商須為有良好往績的資訊科技公司。

每宗申請只可包括參與一項出口推廣活動的相關開支,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企業申請基金資助的次數不限,然而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上限為80萬元,而涉及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活動資助上限為每家企業的累計資助上限的50%。

有關資助計劃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企業必須在建立/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開展日前45至12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